昨天提到了,為了正確衡量對客戶有價值的東西、避免陷入建構陷阱的要素就是,我們要有「策略性思維」來做產品開發。首先我們必須轉變對於「產品開發」的想法。
所以在此之前,必須要再次喚起對「產品」、「服務」、「專案」這三個字背後代表的意義。
比如:軟體、硬體、iPhone、PS6、科學麵、寶礦力、手工皮夾
比如:會計師協助記帳、律師提供法務諮詢、設計師為品牌規劃形象、商標等
因此專案是產品開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但僅以專案的方式進行產品規劃則可能會帶損害。
當公司單純以專案為基本的產品開發週期運作時,設定好完成的工作範圍、截止日及里程碑,一個專案結束後就去下一個專案,每個專案間可能會沒有一致的策略和目標,每個專案有著自己的成果衡量標準。
而產品則需要被孕育、培養乃得以發展成熟,相較於專案,這需要較長的時間。每當發布一個功能時,產品獲得強化,每次的發佈都是為總體的成功做出貢獻,功能強化可以是一個專案,但專案結束並不代表工作的結束。產品透過許多謹慎對齊總體目標的專案獲得迭代、成長,而獲得總成果、整體的成功。
因此產品管理的概念對當代企業相當重要,它協助了公司避免陷入為專案而組織,轉向以產品而組織。透過最佳化產品以實現價值的組織稱為「產品主導型組織」,其特徵為產品驅動成長,透過軟體產品不斷擴展組織、盡力最佳化以達成期望的目標結果。